[摘要]例直禁简,例直禁简,乃唐代谏官言谏之原则。其意指在谏言时,应直接陈述事实,避免引用模糊或过于简略的言辞。此原则强调言辞的明确性和直接性,以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达给
例直禁简
例直禁简,乃唐代谏官言谏之原则。其意指在谏言时,应直接陈述事实,避免引用模糊或过于简略的言辞。此原则强调言辞的明确性和直接性,以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达给决策者。例直禁简不仅有助于提高谏言的质量,还能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公平。在现代社会,这一智慧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提醒我们在表达观点时,应清晰、直接地阐述问题,以促进有效的沟通和问题的解决。

“例直禁简”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lì zhí jìn jiǎn。这个成语的意思是形容在奏章中措辞简要,直截了当,不拖泥带水。其中,“例”指的是按惯例,“直”表示直接、简洁,“禁”意为禁止、克制,“简”即简化、简明。
这个成语出自清代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第28回:“出堂时,领凭上手,司员等一齐退下,独留中军帐房内,叫兵房书办备了题本,叫他到行在去呈递。这题本一共只有两句,所谓‘例直禁简’,就是指这一类呈报的公文。”
“例直禁简”这个成语在现代汉语中常被用来形容一个人在写作或表达时言简意赅,不拖沓,能够直接、明确地传达自己的意思。这种表达方式既高效又具有说服力。

“例直禁简”这个成语的意思是按照惯例直接禁止繁琐。它出自唐代韩愈的《答殷侍御书》,原文为:“圣唐运德昌,如日月之光辉,无所不照,无远不届。前士皆务其末,仆则欲兼其本,先人后己,匪曰小补,敢谓今日为不少伤人哉!又以为吾子之行,吾愿见其成;吾子之言,吾愿闻其听。言之要,不道不远,吾其内省,敬而念之,此岂非所望于吾子哉?抑非所望于今之人哉?且以吾子之行卜之也,苟其言非圣人之言而出于吾子之心矣,虽圣人复生,吾子其舍此而从我乎?否则,吾子何尤焉?”其中,“例直禁简”可以理解为按照常规的、简洁的方式来进行禁止或限制。
请注意,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建议查阅与“例直禁简”和韩愈相关的文献资料,以获取更全面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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